序号 |
修订前原条款描述 |
修订后条款描述 |
备注 |
1 |
第七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海门市育才路1号江苏省海门中学内。 |
第七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南通市海门区育才路1号江苏省海门中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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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九条 本基金会由14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
第九条 本基金会由11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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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3名。 |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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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奖励、扶持:原有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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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奖励、扶持:添加6.奖励学校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7.奖励学校对外支教的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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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7年1月22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2年1月16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