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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优秀师生获评海门市第三届精神文明先进典型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1-19

 

日前,海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发布了《关于表彰第三届“文明百佳•德耀江海”精神文明先进典型的决定》(海文明委【2018】3号),我校部分优秀师生获评相关荣誉称号。其中,音美组李江老师获评海门市“十佳敬业奉献之星”,政教处朱建军主任和附校张丽华校长获评海门市“十佳师德之星”,朱哲渊同学获评海门市“十佳美德少年之星”。

以上师生获得相关荣誉表彰,是我校长期以来深入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发挥获奖师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力争取得更突出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