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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党徽闪耀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4

江苏省海门中学文件

海中党〖20162

                                                        

关于组织开展党徽闪耀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年级组:

根据海委组发〔201621号文“关于组织开展党徽闪耀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支部、年级组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党员同志、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摄影作品征集,通过摄影活动,展示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身边正能量。征集作品于5月25日晚前发送至校长办陆冬如老师内邮后,由校长办统一发送至市级机关工委。

希各支部、各年级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江苏省海门中学委员会

                                                201655

附:海委组发〔201621号文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海门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海委组发〔201621

 

 

关于组织开展“党闪耀”

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各区镇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组织:

为策应“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挖掘全市各条战线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现优秀共产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党徽闪耀”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530日。

二、活动宗旨

通过摄影作品的征集,用先进的理念、敏锐的洞察力、娴熟的摄影技巧和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真实而艺术地捕捉我市各级党组织和身边共产党员的感人瞬间,以图片的视觉冲击力表现党员的风采,宣传党组织的先进事迹,展示广大党员干部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身边正能量。

三、具体要求

1、摄影作品所反映的人物或故事必须是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共产党员和本市的相关党组织。

2、作品内容一般为反映身边优秀党员的感人瞬间,或相关党组织教育、引导、服务党员群众等工作。要求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所有上报摄影作品必须配有标题和50500字的文字说明。

3、规格要求:参赛作品一律为数码照片,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为系列照片(限6幅以内,但需要拼成一张图参赛),彩色、黑白均可,格式为JPG,单张5M以内,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合成照片不可报送。作品必须取自真人真事,杜绝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4、投稿方式:区镇征集作品发送至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邮箱:hmzzyb@126.com,联系人:季煜鑫,联系电话:82212793;市级机关部门征集作品发送至市级机关党工委,邮箱:hmjgdgw@163.com,联系人:丁华,联系电话:82212901。

5、作品展示与评选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将邀请市摄影家协会的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另设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通过海门日报、市委组织部“东洲先锋”党建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展示和推送。

四、组织领导

开展“党徽闪耀”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是动员和组织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投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也是改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手段的有效途径。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征集活动的组织和报送工作,切实把身边优秀党员典型的精彩感人瞬间定格下来,展示出来,为学习教育活动升温造势,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奋发进取,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海门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