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中学文件
海中党〖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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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南通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党支部,教研室,馆室后勤班组:
现将《中共南通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计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海门中学委员会
2014-3-5
关于印发《中共南通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南通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通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
中共南通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学习计划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和《中共南通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专题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双创双争”(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争当苏中发展“领头雁”;创建全省最佳办事环境、争当作风建设先行军)为抓手,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任务,通过认真学习相关专题材料,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打下坚实思想基础,为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扎实开创南通“两个率先”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学习专题
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建议设置以下学习专题: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
2、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3、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牢记“两个百年”和中国梦奋斗目标,以优良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南通“两个率先”新局面。
4、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和处理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5、认真学习中发〔2013〕4号、中办发〔2014〕4号和苏发〔2013〕9号、苏办发〔2014〕4号以及通委发〔2014〕3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上来,凝聚谱写中国梦南通篇章的强大精神力量。
6、认真学习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等改进作风有关规定,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把作风改进最终体现到实干成效上。
7、认真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务实扎实踏实的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努力再创南通黄金发展期。
8、认真学习吴仁宝、兰辉、尤建华、赵顺秋、葛建兵等先进典型事迹,永葆党的先进性,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的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9、认真学习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弘强,省委督导组组长耿乃凡,市委书记丁大卫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准确理解把握“四查四治”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
三、学习形式和要求
(一)学习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精读原文与联系实际相结合的办法,广泛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上主题党课、召开支部专题学习会、组织专题辅导报告、组织中心组学习会、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党史党性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团、组织“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观看《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祭》等党内教育片及反腐倡廉纪录片、开展学习交流会等丰富多样的学习方式,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
(二)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查促进职责,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各地各级宣传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扎实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2、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做起,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各地区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写文章、作报告、谈体会,切实把自身的学习抓好,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好、开展好。要强调学习的系统性、计划性,突出重点,讲究实效。
3、丰富活动载体。要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党建电视频道、手机报、微博等新媒体资源,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机关、村(社区)、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开展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为抓手,认真组织召开一次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流动党员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学习。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4、营造舆论氛围。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要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及时、准确、充分的宣传报道,同时做好相关理论文章、学习文章等的刊载、刊登工作。要开设专版专栏,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份量、有影响的综述、专访和通讯。同时宣传好各地各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主要学习篇目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 2012年11月8日)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13年11月13日);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5日);
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
5、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习近平 2013年11月15日);
6、《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7、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6.18);
8、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门会议上的讲话(2013.6.22—2013.6.25);
9、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7.12);
10、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1.20);
11、罗志军同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13.7.1);
12、丁大卫同志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讲话(2014.2.11);丁大卫同志在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的讲话(2014.2.12);
13、《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14、《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15、《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6、《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7、《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党员干部读本)》(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
18、《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2013年修订版)》(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
19、《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党员干部读本)》(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
20、《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明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