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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门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方案

发布时间:2013-03-06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下的素质教育的要求,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实施素质教育方案,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校。

一、培养目标:

    对学生进行德、智、体诸方面的教育,使他们成为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和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素质,个性得到健康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需要的建设人才,要为实现上述目标,应使学生达到下列具体的目标: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理想、有民族自尊心、有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有文明行为习惯,有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懂得一些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国家二级),能自觉学习,有自学能力,能联系实际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力争达到国家选拔性考试专科合格标准。

    (3)有健康的体魄和审美能力,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一定的应变能力,有探索和创造的精神和能力。

    (4)初步形成个性特长。

    (5)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职业观念,有一定的劳动技能,计算机等级考试必须达国家初级标准。

二、课程设置:

    1、指导思想:

    (1)体现中学素质教育的基础性: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基础,培养能力,发展智力。

    (2)课程体系以社会的需求,学科的体系和学生的发展为基点,以提高学生的素质为核心,重视学生个性特长的健康发展。

    (3)优化课程结构。坚持贯彻德、智、体、美、劳五育相互渗透,突出德育的主导地位,控制必修课时,加强选修课程,增加活动课程,增强课程的灵活性和弹性。

    (4)合理安排各门学科。加强工具性学科,打好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的基础,重视倾向性学科,确保每位学生通过省级会考。加强劳动技能和职业指导教育,重视体育、艺术等学科。

    (5)各学科的内容,力求广度与难度适当。必修课程的难度以现行必修课教材为标准,活动性课程突出知识、情感、操作三者的有机结合。

    (6)整体设计,统筹安排课程教材与教学过程,教学评价,师资培训,教学资料和设施配套等环节,以提高教育的整体效益。

    2、教学科目:

    高中教学科目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三部分组成。

    (1)必修科目,从高一年级起,先后在适当年级开设,包括:工具性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倾向性科目(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技艺类科目(体育、制图、电工、美术、音乐、语音、摄影、职业指导、劳动),三类学科的每周的课时系数大体比例为:

11:8:3。

    (2)选修科目,它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从高二年级起,结合高等学校选择新生的要求,在学好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基础学科的基础上,对倾向性科目中的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等科目选科修习。

    (3)活动性科目各年级均开设,在教师组织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自由开展活动,包括①班团活动,②社会实践,③体育活动,④特长科目。其中特长科目,包括①竞赛类(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②科技类(航模制作、电子制作、国防兵器、天文、环境监察),③文学类(文学写作、新闻采访、影评、英语天地),④艺术类(舞蹈、声乐、器乐、书法、实用美术、摄影、节目主持、节目摄制与编辑),⑤体育类(围棋、中国象棋、排球、篮球、足球、田径、艺术体操)共五类二十九门科目,主要在高一、高二年级开设,每个学生在两年内,必须自行选择其中三门学科,经考查合格后方可毕业。

    3、时间安排:

    (1)全年教学时间为37周(包括复习、考试3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增加毕业复习;考试5周);社会实践活动2周,假期12周(包括寒暑假、节日假、农忙假),机动1周。

    (2)每节课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

    (3)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20分钟。

    (4)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1小时,(寄宿生早操15分钟、课间操10分钟,徒手操10分钟,眼保健操5分钟,体育课(平均每天)16分钟及课外活动(平均每天)16分钟,合计走读生1小时,寄宿生1小时15分钟)。

    (5)每周课时安排详见江苏省海门中学高中教学课时计划。

三、教材编选:

    必修课教材完全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必修课教材实施,选修课教材参照必修课教材进行编制,活动课程中的特长科目的教材以自编为主,但必须遵循(1)精选的原则,(2)结构化的原则,(3)相关性的原则。各科教材的内容组织与编写,应处理好以下关系:(1)知识性和教育性关系,(2)基础性和先进性的关系,(3)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关系,

(4)科学性和可读性的关系。

四、教学过程:

    1、教学原则:

    (1)“五育”渗透原则,突出德育的主导地位,德育工作除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学过程中必须密切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实际,做到“知、情、意、行”统一外,其他各科都应有机地贯穿,加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情感意志、行为规范等教育,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教育时,应互相渗透,形成综合效应。

    (2)自觉积极性原则.各科教学要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注意非智力因素的作用,努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求知欲望,使学生有目的地自觉学习.要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感情;重视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因材施教原则。因材施教要面向全体学生。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都应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的基础学力水平,并根据学生的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进行辅导。每个学生都有长处和短处,对学生的长处要力促其长,鼓励冒尖;对学生的短处要尽量补救,力求不影响其长处的发展。

    (4)实践性原则。各科教学均应重视实践性,组织学生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活动,如:现场教学,参观访问,调查研究,劳动实习,采集制作,社会服务等。教学实践活动主要利用学科教学的课时,也可安排在班、团活动和其他集体教育活动时间里。在学期初,学校、年级组和教研组、教师应把实践活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作出统筹规划。

    2、教学组织

    (1)教学形式以班级授课为主,采用多种形式。必修科目一般以固定的班级授课为主,适当进行分组教学。其中,技艺类学科如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按性别或能力,分项目组织教学班或教学组。特长科目可分科组织跨班级教学班。活动科目在年级组范围组织兴趣小组,或在全校范围组织文艺、科技、体育等方面的社团,做到灵活多样,切实有效。

    (2)教学过程要把握教学目标、进度和要求。各学科教师在开学前都须根据学科教学目标确定单元教学目标和具体要求,编订教学进度表和教学执行计划。在教学过程中,要把握住重点,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规定掌握好教学的深度、广度和难度;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能力水平、情意倾向、个性特长等,可适当记录,作为教学和辅导的依据;对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困难或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

    3、教学方法

    (1)各种教学方法都有一定的功能,各科教师要择宜而用。要根据学科的性质、目标、内容、要求,教材的体系、特色,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教师本人的教学特点、风格,以及学校的环境、设备、设施等因素,恰当、灵活地设计或使用各种有利于加强基础、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教学方法。

    (2)选修科目的教学方法更要灵活多样,因材施教,增强吸引力。要更注意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视鼓励学生的创造精神。

    (3)活动科目的教学方法要生动活泼。教师要精心设计、认真落实,放手让学生自主、自理,给学生学习、创造、发表、表现的机会,使学生在互相学习和向社会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兴趣,发展个性,增长才干。

    五、教学评价

    1、学校实施教学评价,主要是根据课程标准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检查和测定,对教学效果作出价值判断,具有预测、诊断、反馈、评定、激励等功能。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科学评价的制度。

    2、教学目标是学科教学评价的基本准则。与各科教学目标相呼应,教学评价应包括认知、情感和操作三个领域。

    3、教学评价的方式和方法,要有利于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做到准确有效、适度区分、简便易行,注意及时性、多样性、可操作性和可测性。

    (1)学校实施教学评价的测量手段,主要有考查和考试两种。

    考查一般分日常性、阶段性、总结性三种。日常性考查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是局部性的检查和评定;阶段性考查通常在学完教材的某章节或相对完整的一部分后,或在学期结束前进行;总结性考查一般在期末进行。

    考试是根据一定的考核目的,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一定方式和要求来解答试题或完成某种操作项目,按阶段分为期中、期末和学年考试。考试方式可采用口试、笔试和操作等,可以个别进行也可分组集体进行;笔试可以开卷也可以闭卷;操作可以按即时指定项目进行也可以按预先公布的项目抽测。

    (2)考查、考试的方法可采用观察、提问、面谈、作业、试卷、实验、实习、调查、小制作、小论文等。其评价领域,可以是知识、情感、操作三者的综合,也可只作单项评价。技艺类学科应把动手操作作为重点要求。各科情感领域的评价,应重在平时,可试验用学生自我小结、互评互议、教师确认的办法。

    4、合理控制学生负担,严格掌握考查、考试的科目与频率,注意对学生的激励与帮助。考试科目限于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9门,在每学期只进行二次考试,平时可适度进行考查。其他学科(包括所有选修学科)一般只进行考查。考查应以日常性的为主,力求小型、分散、随堂,阶段性、总结性的考查,每学科一学期不得多于二次;各学科每学期或每学年度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情感领域的评价,可不必集中在期末。

    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6科在高二末进行统一会考;语文、数学、政治3科在高三第一学期末统一会考。

    计算机学科的测试每个学期应达到学校的测试标准,高二学期末必须达国家初级考试合格标准,外语学科高三毕业前达国家英语二级标准。

    5、学业成绩的表达要采用合理、科学的方式,一般有定性与定量两种。定性评价可用评语;定量评价考试科目可采用百分制,考查科目一般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第。认知、操作领域的考试、考查,通常以定量评价为主,有可能的可根据需要适当加评语;情感领域的评价通常以定性为主,有条件的可评出等第。在三个领域定量评价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它们的权重得出学科的总评成绩。选修科目及特长科目按学期计算学分。

    6、教学评价要体现全面提高素质、重视发展个性的精神。要增加平时成绩在学生总评中的比重。对于基础不同、进步不同的学生,评价分析应着眼于个人前后成绩的比较,不得用排名次等方法公开比较学生的成绩,以利于学生树立信心、努力上进。评价要有灵活性和弹性,有些学科的技艺、操作性考核项目,可试验由教师指定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允许学生提出考核项目,教师同样给予评价、核定成绩;对于在某学科或若干学科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甚至冒尖的学生,经教师提名、学生评议、学校核定,可根据其达到的程度,允许免试或免修。

    7、对于学年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以保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不因某学科成绩的落后而影响长处的发展。

    六、教学环境

    1、形成优良校风。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管理,形成有凝聚力的班级、年级和学校集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勤奋学习、向上进取、团结互助、愉快和谐的精神环境。

    2、美化校容校貌。重视校园的绿化和美化,保持校园的整洁和宁静,创造便利学生生活、学习和锻炼的物质环境。

    3、完善教学场地、设施。学校根据所设课程配置必要的教学用房,包括实验室、实习工场、图书馆、卫生室和其他专用教室;添置有关的教具、学具和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图书、音像资料,健全学校卫生保健设施。对于各种设备、设施,学校要有专人管理,统筹安排,提高利用率。

    4、重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要以社区教育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形成学校服务社会、社会支持学校的环境,使学生在校内与校外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与熏陶,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七、教师职责

    1、教师必须认识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意义和目标,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认真学习和贯彻本标准,履行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职责,以不拔的耐心和信心,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关心学生、教导学生,努力实现教育教学目标,完成党和国家所赋予的培养人才、提高民族素质的神圣使命。

    2、教师必须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师德。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达到任职所需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具备教学必修科目、选修科目(1  门)和组织活动、辅导学生学习、实习、操作的能力,关心和了解当地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具有联系实际进行教学的能力。

    3、教师要学习和钻研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做好课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如:钻研教材,研究学生,确定教学目标,正确使用各种教学手段和设备设施,编写教案,布置和批改作业,进行必要的辅导,处理有关事务等。注意与其他教师的联系和交流。

    4、教师应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谈。板书和作业批改,应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字迹要端正、清楚。努力培养学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习惯。

    八、教学管理

    按《江苏省海门中学教学工作常规》有关规定执行并考核,以及《教研组考核条例》等细则。

    九、本条例于2002年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