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的财产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为管理好学校的财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的固定资产核算起点为:专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一般设备单价在200以上(含200元),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低于固定资产核算起点,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也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如图书、课桌椅等)
三、学校的固定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占或破坏,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校舍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设备、仪器等校具按使用部门的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定期检查,谁用谁管。
四、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册。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在总账上设立“固定资产基金”和“固定资产”两个对应科目进行核算。财产管理会计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根据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设户,按品种记载固定资产的收入、发出、余存的数量和金额,并按固定资产在用、在库的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或个人建立固定资产登记清册,记载实物数量,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分布情况,定期与使用单位(人员)核对。
五、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增加
1、基本建设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要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交接单”,学校财务会计据以编制记帐凭证并记账。
2、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购价、调拨价入账,购入的固定资产要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购买。购入、调入时,要由财产保管部门验收签证,专用设备还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技术验收,然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连同“发货票”、“调拨单”送财务部门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并记账。
3、自制固定资产,必须按批准的预算计划执行。其计价按开支的工、料、费入帐,制成交付使用时,由物资管理部门填写“自制设备核算验收单”交财务部门入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有原价的按原价入账,无原价的估价入账。属于国外捐赠的应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样由物资管理部门填写“捐赠固定资产验收单”。
(二)固定资产减少
1、固定资产调出。经批准调出的固定资产应由学校财产管理部门统一办理调拨手续,财产管理部门在调拨固定资产时,应事先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报送财会部门签证和销账,未经财会部门签证销账,固定资产不得运出学校。
2、固定资产变价出售应按质论价。按账面原值冲销固定资产账,收回固定资产变价款,留归学校作为重置固定资产用。
3、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磨损到一定程度无法修复,需要报废;另外由于遭受非常事故要报废或报损,由使用人或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申请单,经审批后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款,留学校作固定资产重置资金。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
财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单价 |
金额 |
报废(损)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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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保管人: 报废时间: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通过财产清查,藉以核实各项财产的实有额和账面余额。实有数大于账面余额的,称财产盘盈;实有数小于账面数的,称为财产盘亏。无论是财产盘盈还是盘亏,都应实事就是地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报经单位领导人审批处理,固定资产盘盈,就补记入账。固定资产盘亏应当分别情况区别对等: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在总结经验教训后,可由单位领导人批准销账;属于过失责任事故造成的,应给予过失人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按原价的50%-150%赔偿);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清查单位: 时间: 金额单位:元
编 号 |
名 称 |
单 价 |
帐 存 |
实 存 |
盘 盈 |
盘 亏 |
盈亏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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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原价 |
数量 |
原价 |
数量 |
原价 |
数量 |
原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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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会计: 保管: 制表:
六、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学校的固定资产一律不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
学校的各类固定资产,不论分散在哪些部门使用,都应当指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某一类固定资产和管理工作,把这一类固定资产统管起来,教导处作为教学、科研、体育设施、图书资料等归口管理部门,总务处作为房产、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三)各类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1、负责草拟分管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包括验收、领用、报损、报废、借用、调拨、清查、联系维修都制度,并负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填写固定资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认真进行添置前的分析论证。
3、总务处负责全校性固定资产维修,并编制采购计划。保证和监督计划的执行,并接受学校年度审计和检查。
4、建立归口管理固定资产必要的明细账,随时登记变动情况。
5、确定专职或兼职的管理员。办理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的订购、鉴定、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报损、调拨等业务工作。
6、建立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
财产使用部门,应当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管好用好本部门的各项设备,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将经管财产向接办人交等清楚,财产归口管理部门派人监交,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财务部门负责拟定全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各归口部门和使用单位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增减、转移、变动等手续,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并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业务核算进行指导。
七、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八、本办法于1998年制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