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晚,我校在尚雅楼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由岑彭新副校长解读《江苏省海门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积分制条例》的相关内容,会议由教师发展指导中心陆丽英主任主持。
?高品质高中建设迫切需要高品质教师队伍的蓬勃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支更富内涵的“敬业、和谐、研究、创新”的强大教师队伍。经石鑫校长倡导,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在广泛听取学校各层面建议的基础上,经过行政会议多次讨论,学校审慎研讨、反复斟酌,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江苏省海门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积分制条例》。
本条例紧紧围绕石鑫校长开学工作报告中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的十个“每”而制定,十个“每”即(1)每位老师师德师风考评,实施学生评价、组内评价及校内评价相结合的方式(2)积极参与每周的业务学习与学科教研活动、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每天一次的备课交流(3)积极参加每年一次的“教学百花奖”教学大比武,至少执教校级公开课(4)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外出学习交流活动(5)参加每年暑期5天的校内培训(6)每人参与一个学术团队(7)每年、每人读一本书,发表一篇学术论文(8)每人在备课组内担任专题讲义主编、副主编、编委(9)每人至少一次的校级以上经验介绍或学术交流(10)每人带一徒弟或拜一学术导师。本《条例》的制定旨在对教师的十个“每”予以量化考核,关注对教师的过程性考核,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岑彭新副校长结合石鑫校长对教师专业发展十个“每”的倡导,解读了制定教师专业发展条例的缘由,并且从“基本分”、“加分项”、“扣分项”等三个方面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地解析了条例的基本框架,发出教师专业发展“三问”,触动了在场的老师们,促使大家都理性回望了从教以来的专业追求和教学境界。最后,岑校长用乡贤张謇先生的“道德优美,学术纯粹”作结尾,期待教师们见贤思齐,达到理想的教育境界。
会议最后,石鑫校长结合自身专业发展的经历,结合海门中学近百年的办学经验,细数教育进入现代化后的种种迅猛变化,再次强调了教师专业发展对教师自我实现和学校高品质发展的重大意义,并对条例的实施作出了重要指示。
石鑫校长指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考核必须多部门联合执行,将老师们的“自觉执行”、部门的“监督执行”、学校的“引领执行”有机统一起来,充分挖掘学校老师们的职业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我们才能拥有一支具有活力和创造力的教师队伍,才能减少管理过程的随意性,从而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